根据《关于印发<龙门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指引>的通知》(龙发改〔2018〕143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发包行为,切实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快工程项目建设,现对龙门县水西至水贝路段安全隐患整治项目发包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龙门县水西至水贝路段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二、建设单位: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三、项目地点:******街道
四、项目概况:根据市、县道安办相关亮路文件精神要求,经排查龙门县水西至水贝路段照明不足,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拟在上述路段安装26盏路灯(灯杆灯具由发包人提供,本项目不需另外购置),其中路灯基础浇筑26座、W-0.6/1KV-5x16低压铠装电缆埋设820m、DN80镀锌钢管埋设60m、现状路面破除及恢复等,经县财政部门审定,该工程项目建安费为19.0141万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0.281万元)。
五、质量和工期要求:工程质量合格及以上;工期为30日历天。
六、意向承包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银行不良贷款行为、无发生重大施工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被通报的守法企业;未被列入交通运输信用体系黑名单。
(二)******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合格。意向人应完成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意向承包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七、管理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要求工程师,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省外的为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
八、报价:本次发包项目以县财政部门审定的建安费19.0141万元作为最高限价进行发包,意向承包人按财政审定的建安费进行下浮报价(报价低于建安费15%的,需对报价进行说明),意向承包人中选后,报价则为施工合同价,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九、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详见附件《施工合同》。
十、公告及报名:本公告发布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5个日历天);接受报名时间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8日止(3个日历天);本次发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处设在龙门县龙城街香滨东路40号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基建组,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14时至17时30分接受意向人报名,请意向承包人将以下申请材料复印、盖章、装订成册后(附连续页码,盖骑缝章)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司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申请资料包括:
(1)《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名单及岗位人员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
十一、附件:
(1)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申请表.doc (2)施工合同.doc (3)施工图设计.pdf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香滨东路40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752-****** 手机:******
龙门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