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区社保中心拟采购一批工作制服,采购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工作制服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
3、采购内容: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中心工作制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4、项目限额:1.69万元(含税金)
二、报价单位基本要求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报价人所供的服装必须符合采购单位工作制服的要求;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6、项目中选单位不能将采购项目转包。
三、接收递交资料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要求
1、接收时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2025年7月25日18:00截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材料不予接受。
2、接收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1号2楼
联系人:姚小姐,联系电话:020-******。
3、报名方式: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现场提交资料,所有书面材料每一页需加盖公章并用文件袋包装、密封,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文件袋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4、资料提交(包括但不限于):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公司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4)相关产品制作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5)项目报价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单位需提供附件所示服装样板各一套。
四、中选单位确定
我中心将按相关规定,根据各报价人的报价材料,对各报价人的方案、报价、质量和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择优选择。参加询比的报价单位不足3家的,采购单位可在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中择优作为成交供应商。中选单位收到中选通知后应在2天内作书面回应,逾期不回应的视为放弃项目。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人民政府网公布,中选结果以公示内容为准。
五、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询比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采购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询比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管理中心对询比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管理中心工作制服项目采购清单.xlsx
2.工作制服样式标准.docx
******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