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污水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有限公司(姜堰区长江西路蓝岳相府47号)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2025年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污水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329元/吨
3.最高投标限价:329元/吨(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方式:公开发包
5.招标需求:污水厂污泥日产约40吨,最大产量达100吨/日,年产约16000吨左右,须用焚烧(单独焚烧、火力发电厂焚烧炉、水泥窑或砖窑中混合焚烧等)方式处置污泥。
6.服务周期:暂定一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一般固废(污泥)焚烧处置的有效环评批复文件;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姜堰区长江西路蓝岳相府47号)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格式附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并通过电话联系完成购买。以上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即可,联系电话:******。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招标人自愿招标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招标人负责处理答复;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2.投标人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须知:
(1)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进入大楼人员应当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即办即走不逗留。
(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北首309号污水厂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姜堰区长江西路蓝岳相府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有意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异议,首先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的,自愿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本单位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